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医生认为,大病保险有利于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是缓解百姓医疗压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紧密衔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 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会议同时提出,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原则上由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推荐文章:强直脊柱炎需要做那些检查
大病往往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导火索。为减轻大病给群众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2012年以来,我国已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试点,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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